本报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赵展慧)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住建部强调,一直以来,棚改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2015年以来,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要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既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也避免重复建设。 但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住房库存已经不多的情况下,没有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这些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2017年住建部也会同各相关部门发文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除了棚改货币化安置要因地制宜之外,住建部明确,下一步棚改工作还要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禁违规支出;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2008年至2017年,全国棚改已经累计开工3896万套,约1亿人“出棚进楼”。住建部透露,目前棚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今年目标任务的62.5%。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13日 19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