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7月12日电 (记者罗艾桦)7月10日,广东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该《意见》聚焦监督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包括六项规定18条措施,旨在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已查结处分的697名省管干部中,时任一把手或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一把手岗位的占比50.1%,可见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比较突出。 《意见》首先明确,上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突出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政治监督。 《意见》强调,上级党组织一把手一旦发现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及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此外,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应建立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工作台账,载明约谈时间、对象、内容及委托提醒谈话等情况,并督促谈话对象落实好相关要求。 与此同时,《意见》明确,述责述廉,一把手一个不能少,既要讲做法和成绩,也要查摆问题和不足。纪委应协助同级党委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责成其进行整改;对述责述廉不严肃不认真、只讲成绩不讲问题甚至故意隐瞒实情的,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其重新述责述廉,并视情况追究其纪律责任。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东推进实施党内谈话制度,推动“红脸出汗”成常态。今年第二季度,针对一些省管党组织一把手在年初述责述廉中存在的问题,广东省委决定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对他们进行约谈,目前已约谈87人。 “就算是上级领导指出我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以各种理由搪塞回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的茂名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李玉楷忏悔说道。据查,他在任电白县委书记等领导职务期间,先后收受36名公职人员钱物数百万元,为他们提拔晋升提供帮助。 针对一些一把手抓全面从严治党腰杆不硬、浑身乏力和“高举轻放”甚至违法犯罪等问题,《意见》推出实招:巡视巡察要将下级党组织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每轮巡视巡察结束后,结合日常谈话、纪律检查、干部监督等方面的情况,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的表现作出综合评估;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应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并以个人名义向巡视巡察机构报告抓巡视巡察整改的情况,作签字承诺。 《意见》还规定,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应当通过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将个人重大事项在领导班子范围内公开。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将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说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班子成员监督。 另外,《意见》还要求,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提醒。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每年进行一次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对新提任一把手开展一次任前谈话和发出一份书面提醒书,以此增强一把手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要让《意见》发挥作用,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是关键。广东省纪委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一把手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贯彻执行;同时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把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意见》的情况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今年下半年,省纪委监委将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意见》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透露。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13日 11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