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矿出公示〔2025〕3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规定,现将黄陵县双龙煤矿夹缝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二、受让人 名称: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双龙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30425799G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陵县双龙煤矿夹缝区域煤炭资源采矿权 开采矿种:煤 开采规模:无 地理位置:延安市黄陵县双龙镇 面积:1.144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坐标 Y坐标 1 3952332.4100 36583829.4600 2 3956185.8700 36586165.1900 3 3955343.0519 36585671.2350 4 3955116.0507 36586257.2389 5 3952326.0411 36583837.2333 开采标高:900米至81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于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的意见》(陕自然资规〔2024〕1号)“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属于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相关规定。由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龙煤矿申请协议出让其矿区范围内部夹缝区域煤炭资源采矿权。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联系电话029-84333276。 本公示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11日 |